关于婚前承诺书的法律效力问题,结合苏州地区的司法实践及法律相关规定,具体分析如下:
真实意思表示
承诺书需由双方自愿签署,不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。若一方在捉奸现场等高压环境下被迫签署,后续可主张撤销。
内容合法合规
不得限制人身权利(如离婚自由、探视权等),否则相关条款无效。
财产处分需合理,明显失衡的“净身出户”条款可能被法院调整。例如,若过错方因净身出户无法维持基本生活,法院可酌情保留部分财产。
书面形式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5条,夫妻财产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,口头承诺无效。
财产分割依据
若承诺书明确约定因出轨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归属(如房产、存款等),法院通常认可其效力,但需结合财产实际状况调整。
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内财产协议更稳妥,可明确财产归属,避免争议。
抚养权条款无效
承诺书中关于“放弃子女抚养权”的内容无效,法院仍以“最有利于子女成长”原则判决。
出轨证据的关联性
承诺书中对出轨事实的书面承认,可作为离婚诉讼中过错认定的直接证据。
建议配合其他合法证据(如聊天记录、照片等),形成完整证据链。
完善协议内容
将财产约定写入《婚内财产协议》,明确具体财产归属,避免使用笼统表述(如“所有财产归对方”)。
避免涉及人身限制条款,例如“不得与异性联系”等无效内容。
合法取证
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出轨证据,如书面承诺书、通信记录、共同消费凭证等,避免偷拍、窃听等非法手段。
苏州本地可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取证,确保证据合法性。
专业法律咨询
建议咨询苏州本地婚姻律师,结合具体案情起草协议或制定诉讼策略,确保承诺书效力最大化。
《民法典》第1065条:夫妻财产约定需书面形式,对双方具有约束力。
《民法典》第1043条:夫妻忠实义务为道德倡导,但承诺书可作为过错赔偿依据。
综上,婚前承诺书在苏州地区具备法律效力,但需满足形式与实质要件。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分割,并辅以合法证据,以保障自身权益。